很早就想表达这个思想,一直没有很好的契机。今天读了一篇文章《别让企业网站成“油画” 》,促成我表达这个观点。
互联网从1998年在国内火起来,那个时候我已经是网虫了。
1996年,我第一次在学校系应用教研室办公室上网。那个时候好新奇,我的导师带我到的都是英文网站,速度极慢,很多网页都打不开。此后,也是偶或上一次网。
直到1997年,我在到了当时的一个机关工作才有了较多的上网机会。
真正能够天天都泡在网上,实在1999年,单位有了2M的光纤接入,那个时候,好好好宽的路呀!我真的很感谢那2M的路让我能够几乎每时每刻都能够和网络为伴以网络为生活的一部分。慢慢的开始泡QQ、泡BBS、泡写作社区、泡……,由于生性问题网名的统一性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到处留下残垣断壁。泡网多年也未能有什么起色。
泡网之后对互联网的认识和认知程度一天天在潜移默化的被加深。一直都有一种直觉认为网上的这些互联网服务商都没有将网络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指导“网民”(或者不是网民的)网络生活与现实生活。
微软虽然用IE打败了netscape,虽然电信开通了更宽的接入方式,方兴东推出了博客中国,互联网并没有成为人们思考和商业行为的基本准则和规范。随着互联网而产生的这些协议、语言和程序都没有将人们从“旧的”行为准则中解救出来。
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个叫Google的年轻小伙子,因为他成长在网络环境中,对它而言网络就是本身固有的血液。他开始了战斗。
用互联网的思维方式在传统的思维习惯的天空明晃晃的劈了一剑。微软发现如何和这个小伙子战斗呢?没有办法呀。捆绑,没有价值,接入Google的不是一个桌面软件或者其它的而是简单的一串字母;渠道、法律……都没有办法。
怎么办?
Google在用互联网的思维方式建立一套新的商业规则,这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从开始的迷茫到互联网今天逐渐产生了无数丰富的应用,网络应该有它的思维方式了,在这样的思维方式下建立商业规则、行为规范和法律制度。
为什么企业网站成了“油画”,是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当然一个不被理解和融入到肌体的物品就成了“外在饰品”。
每个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必然的规律。时事造英雄。为什么没有人能够和微软抗争,因为微软拥有它那个时代的规则指定的霸主地位;现在不同了Google成了新时代的霸主地位规则的制定者。现在不要去讨论谁会战胜谁,这只是口舌之争罢了。
它们都是伟大的企业,它们都能够把握属于他们的时代,它们都能为他们的时代制定最基础的最基础的商业规则,因为它们能够建立人们对时代的思维方式。
(文章极为简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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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孤鸿一叶
2009-01-29 13: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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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你好,现在通过下面链接可以备份您的博客: http://home.myspace.cn/blogmove.aspx 快去看看^_^ bokee.com 428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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